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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宣传研究】关于新质生产力的哲学思考

日期:2024-01-12  稿件来源: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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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黑龙江考察调研期间提出要“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同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以颠覆性技术和前沿技术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发展新质生产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重要论述的意义重大而深远。随着新质生产力理论研究的不断推进,对新质生产力进行哲学思考显得尤为必要。

把握新质生产力的辩证法维度

新质生产力理论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唯物辩证法新事物与旧事物辩证关系原理的运用与升华。传统生产力是生产力发展的“旧事物”,新质生产力是生产力发展的“新事物”,新事物孕育在旧事物之中,新事物源于旧事物而又高于旧事物,新事物是对旧事物的科学“扬弃”。新质生产力之“新质”是随时代、随社会发展不断发展、不断更新、不断升级的“新质”。“新质”探索永无止境、“新质”发展永无止境。“新质”发展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加快形成和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既要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又要切实把握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不能不切实际、随心所欲、为所欲为;既要设法多维开发“新质”生产力发展所蕴含的丰富的“新资源”,又要设法保持相应的战略定力,遵循“新质”量变质变发展规律,确保“新质”按其规律“健康活泼”地“茁壮成长”。在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过程中,尤其需要正确处理系统与环境、量变与质变、总体与局部、现象与本质、新质与旧质、前进性与曲折性、战略性与策略性、阶段性与整体性、主观能动性与客观规律性等之间的辩证关系。

把握新质生产力的历史观维度

新质生产力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诸多核心思想,如社会基本矛盾和社会主要矛盾思想、群众史观思想等。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进程中,加快形成和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需要我们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全面深化改革,进一步改变同新质生产力形成和发展不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深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地把我国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优势;认真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既要设法调动新质生产力系统各方面“物”的积极性,更要设法调动新质生产力系统各方面“人”的积极性;紧紧抓住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这个“牛鼻子”,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不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高质量供给创造和引领国内国际新需求,更好地解决供需不够协调和不够匹配的问题,更好地造福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在新时代,加快形成和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既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所作的战略抉择,更是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把握新质生产力的实践观维度

马克思主义科学实践观认为,物质生产的实践具有决定性、基础性作用,人民群众的创新创造对实践形式的丰富与发展具有强大的动力作用,理论与实践结合具有相互促进的互动作用。“空谈误国,实干兴邦”。新质生产力不是空谈出来的,也不是幻想出来的,是广大人民群众实打实地奋斗出来的。加快形成和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重在实践、功在实践,不仅需要一般性的实践,更需要高水平、高质量高端的实践。这就要求我们在物质生产实践方面,高度重视实体经济发展,尤其要高度重视高端制造业的发展、高端服务业的发展、数字经济的发展,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防止经济的“脱实向虚”。实践越深入,越离不开科学理论的正确指导,这就要求我们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科学认识、准确把握新质生产力形成和发展的历史趋势及其客观规律,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不断谱写新质生产力形成和发展的新篇章。(作者系合肥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庞红付)

原载于合肥日报 2024年1月12日05版

原载链接:https://newspaper.hf365.com/hfrb/pc/content/202401/12/content_4439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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