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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宣传研究】招投标发展困境及路径优化研究

日期:2021-12-24  稿件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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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指出:“在经济建设上,我国经济发展平衡性、协调性、可持续性明显增强,国家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跃上新台阶,我国经济迈上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之路。”

招投标行业作为我国全面深化总体改革和经济建设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构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资源优化配置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保证项目质量、提升企业竞争力和打击贪污腐败方面发挥着天然优势。招标投标的实质,就是以市场竞争为杠杆,充分发展先进的生产力,淘汰落后的生产力,从而有力地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随着国家经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为我国经济工作发展的主线,鉴于当前招投标行业发展中暴露出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与新时代改革要求不相适应,科学、系统地思考和规范招投标行业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发展意义。

短板掣肘招投标行业科学规范发展

一是招标主体作用不明显,招标人对招投标活动缺乏正确认识。实践中,招标人片面地认为其组织招标活动仅仅出于履行招标人法定义务,而忽视了组织招投标竞争活动的固有目的。

二是缺乏采购需求论证、调研和完善的价格体系,导致招标项目采购计划和预算存在严重偏差。

三是招标采购领域专业力量不足、社会诚信体系缺乏、行业监管不到位、导致履约验收成为走过场。

四是招标代理机构的业务能力与新时代招投标工作理念、方法以及服务管理水平不相适应。

扛起新时代招投标行业改革重任

提升对管理理念的认知。随着招标采购行业的发展,链条管理已从采购本身延伸到需求管理,并将继续延伸到合同管理。国家经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招标采购由严紧向宽严相济、向科学转变、向需求和结果延伸,要求招标采购去繁从简,从程序化向高质量和高效率转变。对此,既要夯实主体责任,回归用户的权利和义务,让用户成为需求的主体,同时也作为责任的主体,严肃规避招标采购过程中的徇私舞弊现象,也要正确看待“最低价中标”。“最低价中标”并不意味投标价格最低就必然中标,而是要对投标单位的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在过程中,需要充分全面地进行前期需求调研,准确估算成本价格,以期从源头上杜绝“恶意低价投标”行为的发生。

提高项目管理者准入门槛并落实监管责任。招标主体采购人作为招标采购全过程的核心要素,要求其应具备较高的专业素养,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同时应具有创新意识,紧跟时代发展步伐,建立现代化管理机制。此外,还应在招标采购全过程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推动项目有序开展。

增强合同管理水平。《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指出对于长期运行的项目,要充分考虑成本、收益以及可能出现的重大市场风险,在合同中约定成本补偿、风险分担条款。在合同管理过程中,要注重预判合同订立风险与合同履行风险,防止中标供应商因工程量变更、主要材料价格上涨等问题“坐地起价”。

招标代理机构业务范围和能力亟需转型升级。随着线上经济的发展,许多项目将通过线上平台完成。而目前招标代理机构的业务范畴还停留在程序、文件范本过程管理,存在明显的繁琐和滞后性。对此,机构应以全过程咨询服务作为切入点,集合投资咨询、调查审查、设计、勘察、监理、招标代理、项目咨询管理、绩效评价、造价和审计等业务经营,实现招标采购一体化咨询服务。

加强项目参与各方的资质管理,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议以信用体系、工程担保为市场基础,切实发展中高端产业群价值,促进招投标行业的稳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经济新常态下新的跨越发展。

随着信息化以及数据共享与招投标的深度融合,电子招投标系统作为未来招投标行业发展的核心。这对招投标参与各方均提出了更高要求。包括,需要各参与方在现有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教训,共同推动信息化招投标行业发展;还需要积极引导企业突出质量建设,发扬工匠精神,打造核心竞争力,在实现第二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进程中,肩负起招投标人的历史新使命,为开创新时代中国招标投标事业的新格局而奋斗,真正实现阳光采购、科学采购和品质采购。(作者:合肥工业大学魏德胜)

原载于《新华日报》2021年12月24日第23版

原文链接:http://xh.xhby.net/pc/layout/202112/24/node_23.html#content_1013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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