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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日期:2023年03月27日 17:33  稿件来源: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6号)精神,现将学校2023年清明节放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2023年4月5日(星期三)放假,共一天。

二、交通班车安排

2023年4月5日:

(1)屯溪路校区、六安路校区至翡翠湖校区

07:10  屯溪路校区——翡翠湖校区 一辆大客

           六安路校区——翡翠湖校区 一辆大客           

           翡翠湖校区——屯溪路校区 一辆大客

08:20  翡翠湖校区——六安路校区——屯溪路校区 一辆大客

12:10  翡翠湖校区——屯溪路校区 一辆大客

           翡翠湖校区——六安路校区 一辆大客

13:00  屯溪路校区——翡翠湖校区 一辆大客

           六安路校区——翡翠湖校区 一辆大客

13:40  翡翠湖校区——屯溪路校区 一辆大客

17:00  翡翠湖校区——屯溪路校区 一辆大客

           翡翠湖校区——六安路校区 一辆大客           

           屯溪路校区——翡翠湖校区 一辆大客

(2)六安路校区与屯溪路校区

07:50  六安路校区——屯溪路校区,11:50返回 一辆大客

14:20  六安路校区——屯溪路校区,17:50返回 一辆大客

自4月6日起,合肥校区交通班车按正常运行时刻表运行。

三、相关要求

广大师生员工要提前安排好工作生活,节假日期间注意安全,认真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师生员工离(返)肥应履行请销假手续。

各单位离校前要对本单位重点部位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工作。要对本单位师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减少流动,避免人员聚集,度过一个文明、平安的节日假期。

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强化值班岗位责任,确保联络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进一步加强学习应急工作机制和处置措施,扎实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遇到紧急和重要情况要立即报告,不得瞒报、迟报、漏报,以便问题第一时间得到妥善应对和处理。学校总值班室电话0551-62903991。

宣城校区放假安排由宣城校区管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智能制造研究院结合本通知精神以及自身工作实际,做好本单位和驻院单位的放假安排。

请各单位于3月31日(星期五)前将值班安排表上传到电子值班系统。

党政办公室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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