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法治工作测评指标>的通知》(教政法厅〔2021〕1号)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校依法治校工作,现就2022年度法治工作考核及法律风险排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务必高度重视
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法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抓好本部门依法治教、依法办学工作,要将法治工作纳入部门年度工作任务,同部署,同考核。要抓好本单位法治工作联络员年度考评,并将法治工作联络员工作业绩纳入个人年度公共服务绩效统筹考虑。
二、认真组织考核
各单位要依照《合肥工业大学法治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合肥工业大学法治工作测评指标》(附件1、2),对本单位年度法治工作进行自评,并于2022年12月19日前,将自评报告纸质版(加盖公章)交至办公楼(一)106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dujian220088@163.com)。
三、做好风险排查
各单位要以本次考核为契机,在部门内开展法律风险排查,尤其要对部门网页、微信公众号、微博等网上平台发布的各类文字、图片信息,进行全面摸排,杜绝出现侵权案例,有效防范化解法律风险隐患。
联系人:杜老师 联系电话:62901810
发展规划处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