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合肥工业大学建立法治工作联络员制度实施办法》(合工大政发〔2021〕36号)已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根据文件要求,决定在各二级单位组建法治工作联络员队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法治工作和法治队伍建设,明确1名班子成员分管法治工作。
二、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学校文件要求,指定1名法治工作联络员(兼职)。
三、请各单位于4月16日之前将《法治工作分管领导、联络员信息表》以书面形式(加盖部门公章)交至党政办公室(发展规划办公室)106室。
四、各单位要保持联络员工作队伍相对稳定,确因工作需要调整变更的,需及时将调整变更结果报党政办公室(发展规划办公室)备案。
联系人:杜健 联系电话:62901810
党政办公室(发展规划办公室)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