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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1年02月22日 16:07  稿件来源:  

各学院、各职能部门: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是新中国第一个关于教育评价系统改革的文件,也是指导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总体方案》从党中央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问题入手,破立并举,推进教育评价关键领域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总体方案》,教育部要求开展立体式全方位学习和培训,切实将《总体方案》落实到实际工作中,确保取得实效。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要求,学校在上学期组织召开了多层次的专题学习培训,并根据《总体方案》对学校各类政策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就全面落实好《总体方案》的各项内容,形成了专门的报告,上报教育部。根据教育部学习培训要求,现将各二级单位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总体方案》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政治担当

各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和领导班子要把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将学习贯彻《总体方案》作为近期重要的工作加以推进。认真组织全体干部、教师学习《总体方案》,全面领会文件思想精髓,准确把握核心要义,切实扛起改革责任。

二、加强学习研讨

各单位要在3月26日之前,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院系党政联席会议、支部大会、党小组会等多种形式,专题学习研讨《总体方案》,确保学习全覆盖。

三、进行制度清理

各单位要全面对标对表《总体方案》要求,准确领会中央战略意图,坚决改正与《总体方案》精神不一致的各种做法规定,于3月26日之前,对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特别是《总体方案》提出的一系列“不得”“禁止”事项,要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请各单位于3月29日前,将专题学习研讨情况,以及制度清理情况(含制度目录),以书面形式(加盖部门公章)报党政办公室(发展规划办公室)106室备案。联系人:杜健 62901810

党政办公室(发展规划办公室)

2021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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