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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部分学院纪委选举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年07月20日 09:06  稿件来源:  

图文

部分学院党委:

为加强各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善学校纪检监察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二级纪委机构设置,推进实施2020年学校党委书记履职亮点项目,根据《合肥工业大学二级纪委工作办法》和《中共合肥工业大学委员会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办法》,现就部分学院纪委选举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科学规划未来五年学院纪委工作思路和举措,组建富有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的基层纪委领导班子,积极协助学院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二、时间安排

2020年7月至9月

三、主要步骤

(一)各学院党委向学校党委报送关于召开党员大会进行纪委委员选举的请示。学校党委进行审查,并予以批复。请示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指导思想和主要议程;

2.新一届纪委组成人员名额及候选人名额(差额比例不少于应当选委员人数的百分之二十);

3.新一届纪委委员、书记选举办法。

(二)各学院通过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办法酝酿推荐新一届纪委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主要程序是:

1.各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进行充分酝酿,提出纪委委员候选人推荐名单,呈报基层党委。

2.学院党委根据多数党支部或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纪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名单,再返回各党支部进一步酝酿讨论。

3.召开学院党委会,经过充分讨论研究,确定新一届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同时等额确定纪委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

(三)各学院按照中央纪委“两为主”要求,纪委书记人选的提名、考察和调整以学校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将新一届纪委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报学校纪委审核,然后向学校党委呈报请示,经学校党委审议通过后予以批复。各学院党委收到批复后方可进行正式选举。

(四)各学院召开党员大会。通过选举办法,进行选举。选举一律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

(五)各学院召开新一届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纪委书记,选举结果在学院党委会上通过。

(六)各学院党委向学校党委呈报选举情况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

1.党员大会召开情况,包括开会的时间、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等;

2.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纪委委员名单;

3.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的选举情况和结果。

新当选纪委委员、纪委书记经由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同意后予以批复。

四、有关要求

1.严格组织程序和工作流程,严肃工作纪律,确保选举工作合法有序、按时保质。

2.认真做好文件材料保管和工作总结。

党委组织部、纪委办公室

2020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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