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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轮值到岗 恢复正常上班的通知

日期:2020年04月06日 15:08  稿件来源:  

图文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教育部、安徽省、省教育厅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从4月13日(星期一)起,全校各单位符合健康要求的行政工作人员取消轮值到岗,恢复正常上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于已在学校所在地连续居家隔离满14天(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中,如有按照学校所在地防控规定需居家隔离的,应隔离期满),本人及共同居住家人无发热、咳嗽等异常情况,持有“安康码”绿码的教职员工,各单位要认真负责,组织其有序返岗,恢复正常上班。

二、对于目前仍在国内非重点疫区尚未返回学校所在地、身体健康、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教职员工,即日起应尽快安全有序返回学校所在地。返程途中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和注意安全。跨区域返程的教职员工,距离较近的优先选择自驾或专车方式,长途出行确需搭乘公共交通的,应尽量选择直达交通工具,减少换乘。要妥善保存旅行票据信息,以配合可能的相关密切接触者调查。教职员工返回学校所在地,自觉做好居家隔离观察14天后,无任何症状、身体健康的,可有序返岗工作。对于与入境来皖(回皖)人员有密切接触的,须居家自我观察14天,期间没有出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的,可返校工作。对于目前仍在武汉等重点疫区和境外的教职员工暂缓返校。

三、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扛起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各项要求,切实担负起本单位疫情防控与事业发展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按照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原则,全面做好本单位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和检查慰问等工作。

要全面掌握教职员工所在地区、健康状况等信息。逐人建立健康档案,精准掌握是否来自、到过疫情高发地区,是否与疫情高发地区人群或入境来皖(回皖)人员有过密切接触,是否曾经确诊或留置观察等情况,对从武汉市以外其他地区返皖的,要全面掌握其来皖前14天内活动轨迹、健康状况做到全面摸排,不留死角。

要继续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天精准掌握教职工行程动态和健康状况。逐人签订入校前14天活动轨迹和健康承诺书,杜绝谎报、漏报个人活动轨迹和健康状况等,坚决杜绝教职工带病、带隐患返校。

各单位对有如发热、干咳、乏力等可疑症状的教职员工暂缓上班安排,由专人做好相关记录,并做好岗位补缺等工作。所有外出(离开学校所在地)的教职员工须向所在单位党委履行请假手续,外出期间有公共交通史的,返回后需居家自我隔离14天。

四、各单位实验室全面开放时间,视疫情发展情况另行通知,实验室安全管理部门要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近期除围绕新冠肺炎开展的相关科研攻关工作之外,原则上不在实验室内开展其他科研工作,坚决禁止学生进实验室开展工作。各实验室值班人员要做好对实验室消防设施和水电设备等各项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实验室安全。

五、有教学任务的教师要按照计划安排,有序开展线上教学和毕业生工作,加强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确保人才培养质量不降低。所有学生在接到学校正式返校通知前,一律不得返校,不得参加任何校内外实习实践活动。

六、坚决按照“五个一律”要求,继续实行校园封闭管理,加强校门值守管理,坚决杜绝家属区非教学工作人员进入教学科研区域;教学工作人员凭出入证和身份证进入教学科研区,进校须进行体温检测。因公来校人员需提前预约、登记身份、监测体温。对不配合工作,造成较坏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坚决严肃查处。

七、教职员工要切实增强防控意识,做好自我防护,提倡自驾车来校上班,进校须严格实行身份验证和体温检测。上班一律戴口罩、不聚集、不串岗。暂停集中式空调使用,多开窗、勤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保证安全就餐距离,实行打包分餐、分散就餐。

八、自4月13日起,合肥校区每天均安排交通班车,具体见附件。

合肥工业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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