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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2-01-09 稿件来源:
近日,包括我校附属中学曾广华老师在内的15人,被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正式聘任为第一届人民监督员。
检察院聘任人民监督员旨在加强对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工作的监督,促进依法公正履行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此次人民监督员的选任是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和《安徽省检察机关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经发布公告、接受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和拟任公示等程序最终确定。选任的人民监督员每届任期5年,连续任职不超过两届。
(附属中学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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