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检索

学校主页

工大要闻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工大要闻 > 正文

推荐新闻
本月热门
校党委召开学习贯彻《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座谈会

日期:2012-03-30  稿件来源:  

图文

为深入学习贯彻《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更好地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建立完善“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现代大学制度。校党委于3月29日在工会俱乐部召开学习贯彻《规定》座谈会。校领导李廉、周军、张效英出席会议,全校各二级单位分党委书记、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书记,党委部门负责同志和各单位工会主席参加了会议。

校党委书记李廉和与会同志一起学习了《规定》。在认真听取各单位交流发言后,李廉作了重要讲话。李廉强调,学习贯彻《规定》要从提高思想认识,落实贯彻责任抓起。提高认识,首先是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思想认识,各单位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学习贯彻《规定》的责任,充分认识到教代会是“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重要形式,是现代大学制度的本质内容。

李廉要求,通过贯彻《规定》,进一步推动学校民主管理再上新台阶。学校要进一步倡导宽松、包容、自由的校园氛围,在更加公开民主的基础上推进学校的各项工作。李廉希望教代会要独立、大胆工作,积极反映教职工关心、操心的事,积极开拓工作领域,在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评价领导干部和起草学校发展白皮书(校情报告)等方面进行积极的探索。李廉还要求各级工会组织作为教代会的工作机构,要履行相应职能,多关心、多听取、多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诉求,做广大教职工的贴心人。要通过深入贯彻《规定》,发挥教代会的积极作用,推动学校民主管理上新台阶。

李廉在讲话中还充分肯定了学校教代会在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方面的积极作用,强调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完善教代会的制度、规范教代会的程序、充实教代会的内容,建立和完善“党委领导、行政支持、工会运作、职工参与”的机制,将教代会工作纳入学校的考核表彰体系,把教代会建成联系教职工的纽带、学校民主管理的桥梁。

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周军主持会议并传达了教育部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规定》的有关精神。他指出,学习贯彻《规定》是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的有力举措,是推进学校民主建设的有效途径,是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推动教育体制改革的生动体现,是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建立和谐人事劳动关系的需要,也是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他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规定》作为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加强对《规定》内容的宣传,贯彻落实《规定》不留空白、不留死角。他表示,学校今年将适时开展专项工作检查,以推动学校教代会工作。

校工会主席王建新对《规定》颁布的背景、重要意义作了介绍,对《规定》的全文进行了详细解读,并结合我校教代会和二级教代会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

座谈会上,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图书馆、管理学院、工大附中、计算机与信息学院、数学学院和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等单位工会作了交流发言。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是2011年11月9日教育部部长办公会审议通过,2011年12月8日以教育部第32号令形式颁布,2012年1月1日施行的一部保障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教育法规。它是在1985年1月28日印发《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的基础上,依据教育法、教师法和工会法等法律,修订而成的教育法规。

(宣 讯)

校党委召开学习贯彻《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座谈会

校党委书记李廉在会上作了讲话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