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校科研用房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科研用房使用效率,11月25日下午,校党委书记李廉主持召开了科研用房资源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征求意见座谈会。副校长刘晓平、总会计师闫平,科学技术研究院、教务部、研究生院、财务部相关单位负责人,机械与汽车工程等8个学院的负责人参加座谈。
科学技术研究院副院长崔鹏从暂行办法出台的背景、科研用房的界定、科研用房的资源调节费、资源调节费的减免及科研用房的收回与处置等方面作了详细解读,并就具体实践操作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和遇到的难点问题作了分析。与会人员围绕暂行办法文本本身及所分管工作畅所欲言,积极建言献策。
李廉强调,出台暂行办法是学校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学校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面临改革转型的一种内在要求,有利于学校科学合理配置资源,切实提高使用效益。李廉要求,相关单位要根据与会同志提出的建议或意见,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对暂行办法相关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要认真核准各学院科研用房总量,科学制定资源调节费标准,做到不遗漏、不重复、无差错;各学院要根据暂行办法,结合本院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订本单位科研用房有偿使用实施细则,按学校总体工作部署和要求将试行工作尽快落到实处。
据悉,本周学校还将陆续召开相关学院、人员征求意见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