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2014年度考核工作已在全校启动。与往年相比,对学院(部、中心)考核中,六项中的四项考核内容将采取集中答辩的方式进行打分排序;对个人考核中,教学科研人员按照新的工作量标准进行考核,成为今年考核工作的新变化。
从学校12月15日公布的《合肥工业大学关于2014年度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中获悉,2014年度学校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考核内容、程序,及个人考核的等级及优秀比例、考核结果的使用等相关要求,与往年大致相同。
对单位的考核,学校将对照年初下达的《合肥工业大学二级单位2014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合肥工业大学学院(部、中心)目标考核实施办法》和《合肥工业大学机关各部门、直(附)属单位目标考核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对二级单位进行年度目标考核。在对学院(部、中心)考核六个一级指标中,“人才培养工作”、“学科实验室与基地建设工作”、“党建思想政治与管理工作”、“学生工作”四项目标,将采取集中答辩的方式进行打分排序。学校也明确规定机关各部门、直(附)属单位的考核,将以关键事件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
对教职员工个人的考核,考核的内容是教职工本人全年的工作表现和业绩,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考核重点在工作业绩和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其中,教学科研(含实验)岗位人员的考核,根据“三定”后岗位的分类,按照新的基本工作量标准,侧重考核教学、科研、学科(专业)建设、公益社会服务等方面任务完成的数量、质量和工作情况。党政管理岗位人员的考核,侧重考核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的敬业精神、服务态度、管理能力、工作效率、创新意识、工作业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在学校重大工作和全校性中心工作、公益性工作方面所作的贡献。其它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的考核,侧重考核围绕教学、科研、实验室建设等方面完成工作的数量和质量,以及在工作实际中的敬业精神、创新能力和工作业绩。工勤岗位人员考核侧重考核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的敬业精神、服务态度、工作效率、操作技能和安全生产等情况。在《合肥工业大学关于2014年度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学校还就个人考核等次按不称职处理的12种情况进行了明确说明。
学校对考核工作的时间进度也有明确要求: 2014年12月31日前,各单位将年度工作总结材料交组织部、校务部人事管理办公室;2015年1月5日前,各单位年度工作总结在校园网上公示;2015年1月6日至9日,学校将组织开展各二级单位考核、测评;2015年1月9日前,各相关单位完成个人考核;2015年1月10日至13日,学校考核复核小组对各单位考核工作进行复核抽查;2015年1月14日前,学校确定二级单位考核结果,各单位完成本单位教职工考核工作。
如需进一步了解考核工作相关要求,可参考学校官网信息公开网页中及办公系统里公布的相关文件内容。
学校希望全校各单位和每位教职工通过对过去一年的工作进行回顾、分析和总结,真正找准存在问题特别是存在问题的原因,客观公正地评价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激发教职工主人翁意识,凝聚学校改革发展正能量。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把考核总结工作过程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党的建设结合起来,以考核、总结推动党的建设;同时,在考核工作全过程,各级党组织要全程跟进,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充分调动各单位及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为新一年做好工作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