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下午,学校在斛兵礼堂召开《合肥工业大学会议管理办法》、《合肥工业大学会议费管理办法(暂行)》和《合肥工业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宣讲会。
会议由总会计师闫平主持。他首先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文件精神。他说,为响应中央号召,学校及时制定出台了会议及差旅费管理办法。在执行新文件的过程中大家就遇到的具体问题,及时向管理部门反馈,便于后续细则的补充和完善。希望大家尽快吃透政策,进一步用好用足政策,提升财政科技资金的使用效益。
财务部长祝元法结合中办发〔2016〕50号文件精神,介绍了《合肥工业大学会议管理办法》、《合肥工业大学会议费管理办法(暂行)》和《合肥工业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三个新办法的起草背景及起草过程。他对办法制定依据、主要改进的内容及政策规定做了详细解读。在办法实施与执行过程中,希望大家要正确理解学校新的差旅会议管理办法精神;学校职能部门要规范管理、改进服务;广大教学科研人员要认真学习文件,严格执行文件相关规定。
副校长吴玉程在讲话中强调,此次宣讲会开得非常必要和及时,新的管理办法对规范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作用。希望大家会后认真学习、领会办法精神,严格按照办法执行,加强程序性和规范性,这不仅是国家对科研项目管理的要求,也是我校自身管理规范性的要求。
全校副高及以上人员,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各单位综合主管、党政秘书等300余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