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上午,我校召开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工作会。校党委副书记张效英,各相关填报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认真学习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两项法规。
张效英就此次填报工作的重要性以及如何贯彻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两项法规提出了明确要求。张效英指出,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作出了新的明确规定,要求“领导干部必须强化组织观念,工作中重大问题和个人有关事项必须按规定按程序向组织请示报告”。张效英强调,领导干部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中央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工作抓手,是我们党管党治吏的一项重要制度,是促进党员干部自我教育、自我监管、自我提高的重要举措,要充分发挥报告制度在加强党内监督、推进依纪依规治党和促进形成良好政治生态中的重要作用,切实提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质量,希望同志们本着对自己负责、对组织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慎独慎微,忠诚干净,准确填报。
党委组织部针对填报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在会上进行了解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