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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日期:2021年03月31日 09:04  稿件来源: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精神,现将2021年清明节放假调休具体安排如下:

一、放假安排

2021年4月3日(星期六)至5日(星期一)放假调休,共3天。需要补课的教师,请与学生学籍管理中心联系。

二、交通班车安排

2021年4月3日至4月5日:

(1)屯溪路校区、六安路校区至翡翠湖校区

7:10 屯溪路校区——翡翠湖校区 一辆大客

   六安路校区——翡翠湖校区 一辆大客

   翡翠湖校区——屯溪路校区 一辆大客

8:20 翡翠湖校区——六安路校区——屯溪路校区 一辆大客

12:10 翡翠湖校区——屯溪路校区 一辆大客

    翡翠湖校区——六安路校区 一辆大客

13:00 屯溪路校区——翡翠湖校区 一辆大客

    六安路校区——翡翠湖校区 一辆大客

    翡翠湖校区——屯溪路校区 一辆大客

17:00 翡翠湖校区——屯溪路校区 一辆大客

    翡翠湖校区——六安路校区 一辆大客

    屯溪路校区——翡翠湖校区 一辆大客

(2)六安路校区与屯溪路校区

7:50 六安路校区——屯溪路校区,11:50返回 一辆大客

13:50 六安路校区——屯溪路校区,17:20返回 一辆大客

4月3日、4月5日增发:

22:00 翡翠湖校区——六安路校区——屯溪路校区 一辆大客

自4月6日起,合肥校区交通班车按正常运行时刻表运行。

三、几点要求

请广大师生提前安排好工作生活,节日期间注意安全,自觉遵守学校及居住地关于疫情防控和清明祭扫的规定,做好个人防护,减少外出,自觉以文明安全形式祭奠、缅怀亲人,减少流动,避免人员聚集,度过一个文明、平安的节日假期。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及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要求,妥善安排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强化值班岗位责任,确保联络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遇有紧急和重要情况应立即报告,不得瞒报、迟报、漏报,以便问题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请各单位于4月1日(星期四)前将值班安排表上传到电子值班系统。

宣城校区放假安排由宣城校区管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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