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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6年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与论证的通知

日期:2023年01月13日 17:04  稿件来源:  

校内各单位:

根据财政部和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为科学申报2024-2026年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学科)专项、教育教学改革专项(以下简称“专项资金”)项目,规划统筹建立我校专项资金三年滚动项目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优先安排与教学紧密相关、涉及师生切身利益且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避免低效重复、超越财力的建设,全面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二、申报范围

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支持学校改善各类基本办学条件,包括房屋修缮项目、设备资料购置项目、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建设项目配套工程项目。

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学科)专项:支持学校与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以及特色发展相关的人员经费、设备购置费、维修费、业务费等。包括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师资队伍建设项目、提升自主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项目、文化传承创新项目、国际合作交流项目。

教育教学改革专项:支持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巩固本科教学基础地位、提升教师教学能力、优化调整学科专业结构、完善协同育人机制等方面。

三、具体要求

1.申报专项应符合各自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结合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重点工作任务,提前谋划、充分论证、统筹考虑、形成合力。

2.各单位应加强事业规划与项目需求论证,统筹考虑学科专业发展水平,鼓励以院为单位或学院间联合申报平台项目。项目申报和排序应经过单位集体决策。

3.不具备实施条件的、未落实实验室用房和相关配套的项目,一律不予受理。

四、报送要求

本次申报内容由单位信息管理员在财务处“项目全过程管理及绩效评价系统”(“财务系统”内“项目申报”模块)中填报,电子版发送至邮箱,时间节点要求如下:

1.申报单位提交文本截止时间:2023年2月19日;

2.学校完成论证和排序截止时间:2023年6月10日;

3.文本修正截止时间:2023年6月20日。

五、联系方式

1.项目申报联系人:时娜 13866741310

报送邮箱:xmb2013@hfut.edu.cn

2.需求论证联系人:边会喜 13866196821


附件1: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申报材料

附件2: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学科)专项申报材料

附件3:教育教学改革专项申报材料

发展规划处 财务处

2023年1月13日

  • 附件【附件1-3.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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